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然而,酒后驾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随县交警大队将近日查获的一起二次酒驾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1年1月9日13时45分,在随县吴山镇唐王店村一组发生一起摩托车撞行人交通事故。当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完毕后,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有饮酒嫌疑。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驾驶。在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曾于2020年6月11日酒后驾车被吴山派出所查处处罚过,案发时还未间隔半年又饮酒,属二次酒驾,而这次酒驾还酿成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付出比上一次更惨痛的代价,祸及他人。同时张某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办理号牌等违法行为,经报县公安局裁决,决定给予张某罚款3200元、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在迈进拘留所大门时张某悔恨不已。
交警提醒:开车上路人有“证”车有“牌”是前提,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另外还是那句老话: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守法出行,安全回家!
(来源:湖北随县交警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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