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市民陈某报警称:“前天晚上7点,我在QQ上添加了一个女性“好友”,简单聊了几句后,对方开始和我视频聊天。没想到对方竟将我们通讯视频录制了下来,通过剪辑软件制成了黄色视频敲诈我。昨天我给对方的银行卡打了3000元钱,没过多久,对方又让我打款12000元钱。我觉得这样会愈演愈烈,就及时报警了。”
【警示】广大市民朋友要做到绿色文明上网,远离网络不良行为,网上交友务必认真核实对方的身份,不随意添加陌生人聊天消遣。如遇到敲诈行为,无论你交出多少钱,对方都不会知足。碰到此类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
(来源:随州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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