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娃子因咳嗽到妇幼保健院住院,今天办理出院时被告知我要回住的地方办转诊不然就要多收10%,当时我就懵了,我说我是办理出院不是转诊,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怎么回事,然后医院的工作人员就跟我说这是新出的规定,我住唐镇要回唐镇卫生院办转诊再到妇幼保健院办理出院这样就不会多收10%的费用,其实我到现在还是懵的,因为之前我的娃子住院都没有这个规定,我就问医院工作人员那我要多出几多钱,医院的工作人员跟我说多出一百多块钱,等我办理完出院手续发现转诊自付208块钱,我的娃子住院新农合报销后我自己出1200块钱,如果没有转诊自付我实际只需要花1000块钱就行了,但是现在居然多收了我208块钱,这些都算了,医院的工作人员还跟我说以后住院都这样,请问这个规定合理么?住院治疗好了出院还要再办转诊是几个意思?当时我说那我回唐镇卫生院不给我办转诊怎么办?而且来回跑路费也得三四十块钱,请大神进来帮忙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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