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曾都公安分局何店派出所处置 一起精神病患者伤人毁财事件。 曾多次无故对村办公室和周边村民的住房相关财物进行打砸。 曾将其父亲打伤,导致其父亲离家出走。
7月9日上午10时许,何店派出所接何店镇荞麦河村干部报警称:本村的精神病患者王某(男,34岁,何店人)又在村办公室乱砸东西。接警后出警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精神病患者王某已回到自己家中,不在村办公室,经了解,王某曾多次无故对村办公室和周边村民的住房相关财物进行打砸,村干部上前制止王某便离开,村干部不在时,王某又去对村办公室及周边村民相关财物进行打砸,反反复复多次,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近日,王某又将其父亲打伤,导致其父亲离家出走。随后,何店派出所民警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来到王某家中将其制服,并送至曾都医院救治。(来源:平安随州)
民警提醒,家中有精神疾病患者的,一定要加强监管和约束,并及时送医治疗。我国《民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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