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一个无业男子谎称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谈朋友名义骗走一名丧偶的女子18万余元。
事情是这样的:
2017年2月,丧偶的陈某在走亲戚时摇手机发广告,与在附近走亲戚的男子李某加为好友。
交往中,为骗取陈某的信任,对陈某施以“糖衣炮弹”狂轰滥炸。李某谎称其在财政局工作,后二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期间,李某以修车、投资、资金周转等名义多次从陈某处骗取钱款,并以陈某的名义办理多张信用卡,将卡内额度透支,用于日常消费及赌博。后陈某多次向李某催要钱款未果,经前往财政局核实李某身份发现自己被骗,遂报案。至案发时,李某共骗取陈某现金18.4万余元。李某归案后,其亲属代为赔偿陈某的经济损失8万元。陈某对李某的行为,书面表示谅解。
另查明,2016年7月,李某在足浴店消费时与该店员叶某某相识。李某谎称自己在公安局工作,骗取了叶某某的信任。后李某以请客吃饭、出差为名,从叶某某处骗得3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具备可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鉴于李某归案后其亲属能代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亦具备可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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