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套牌车还酒驾 湖北男子被罚7000元扣24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一男子饮酒后驾驶套牌车,面对民警感慨道:“我这是自作自受!”3月11日,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酒后驾驶套牌车的何某一次罚款7000元、扣24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3月11日15时26分,家住应山办事处38岁的何某驾驶鄂S81025小轿车由西往行至广水办事处粮库门口路段处时,在此执勤的广水交警中队民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牌是使用其它车辆号牌,为套牌车。
面对民警,何某低垂着头感慨道:“饮酒后驾车被捉,这是报侥幸的结果,该处该罚!为躲避电警的抓拍,减少违法行为处理,我这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自作自受!”他还对民警说:“你们严查重处违法行为是为了我们的安全,我愿意接受这次的处理,并以此为教训,今后决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为严厉打击酒驾和套牌的不法行为,教育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不酒驾、不套牌,广水交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扣12分,对其使用其它车辆号牌罚款5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通讯员王贵生 马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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