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身”。一听高利贷,大家能想到的,是黄世仁和杨白劳,是红油漆与上门追债,是满嘴金牙,是街头斗殴。在我们眼里,高利贷就是罪恶的象征。
民间常用「分」来描述利息,比如月息一分,就是一个月的利率是1%。借10000块钱,一个月要还100块钱。
月息一分的话,对应的年利率为12%。
这个借钱成本已经很低了,如果是仅凭信用借钱,一般只有正规的银行才能达到这个利息水平,一年8%-20%之间。
过去的几年里,三、四分月息的民间借贷是很常见的。也就是说,在民间借贷之中,一年的利息是36%-48%左右。
之前的山东案件,借款是月息1角,相当于月息十分,一年下来可以达到120%,这是在没有利滚利的情形之下。
借100万,一年后连本带息要还上220万。能用这样的成本借钱,想必是急到了一定份上,不得不借。
明知道高利贷不好惹,为什么还不断有人去借钱呢?
一切自愿的交易,都一定是双方各有所需,否则就不会发生。高利贷如此可怕、邪恶,为什么古往今来,绵延不绝,而今在中国又愈演愈烈?
借高利贷的,大约两种人:不立即拿到钱企业就倒闭的人,以及得了重病无钱医治的人。可以想见,他们一定先向亲戚朋友以及正规金融机构求助过,但无果。因为他们即将破产,或者家破人亡,没有资产可以抵押,没有信誉可资使用。谁愿意接这些烫手山芋呢?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高利贷上。
借款的人不是傻子,他们是出于无奈,但也是基于自愿,大部分人是考虑到了自己的还贷能力的。大部分高利贷又是短期的,因此当他们觉得自己短期内可以还掉欠款的话,是可以承受的。
可惜,这个世上往往更多的是出乎意料。
那高利贷犯法吗?
可能答案出乎大家的意料,高利贷是不犯法的。央视财经曾做过一个科普,我直接把图放上来供大家学习了解。
高利贷不构成犯罪,只可能引诱犯罪。所以对高利贷的打击也无从谈起。
最后,说句题外话:
现在做民间放贷的一些机构,其老总未必是你想象中的戴金链子的黑社会大哥。虽然管理庞大的、鱼龙混杂的“催收队伍”,但老板本人可能是具有高学历背景的文化人。
所以有些人说啊,文化人,还是蛮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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