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产妇入院即找护士填写《新生儿信息采集卡》,并在儿童姓名一栏写清楚宝宝的姓名 2.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交给护士
3.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宝宝出生三天内,会有专职医务人员前来病房办理
4.产妇办理出院手续后,凭红色结算单到护士站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副本
办理注意事项:1、宝宝姓名一旦录入系统不可更改;
2、身份证过期的,需带上临时身份证(或者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有变动的需提供户口簿(如:妻子的户口转到丈夫名下,丈夫的户口转到妻子名下,或身份证上的地址与户口簿上的不一致都属于有变动)
4、请人代办(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前来办理,除以上所需资料外,还需《委托书》(到出生证明办理处领取)+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如办理单母情形的《出生医学证明》需注意,必须产妇亲自办理,其他人不可代办,新生儿必须随母姓,上母亲的户口,以后如要添加新生儿父亲的信息,必须一家三口做DNA亲子鉴定,而且宝宝的姓名不可更改!(我院不可办理单父,如需办理,请携带我院出具的病例复印件,及国家认证机构出示的DNA亲子鉴定去妇幼保健院办理)
6、我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地址:北一楼出生证明办理处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正本注意事项:
1、请携带我院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副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必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6:00 地址:兰花楼一楼15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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