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卖小熊滴安妮 于 2017-8-10 09:53 编辑
重磅消息! 公积金再出新政策! 8月7日起,在随州买房可以使用 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啦! 速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能满足购房资金需求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同时,自愿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管理中心负责按照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审批、发放、回收,并对所发放的贷款承担风险。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承办银行负责按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审批、发放、回收,并对所发放的贷款承担风险。
组合贷款所购房产为期房(未办理产权证)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组合贷款用现房(已办理产权证)作抵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 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和规定优先审批公积金贷款额度,承办银行在不超过组合贷款最高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的贷款管理规定审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组合贷款所购房产为期房(未办理产权证)的楼盘项目,应为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共同签约合作的项目。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应按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2017年8月7日)起执行。
更多政策详情,请看下面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8月7日印发的《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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