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类少儿组跆拳道比赛 ——暨2017年度湖北省大众跆拳道锦标赛随州分区赛竞赛规程
一、主、承、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随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随州北虎跆拳道馆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2017年6月10日至11日在随州一中体育馆举行
三、竞赛项目:跆拳道竞技比赛
四、参赛单位:以各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或各培训道馆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条件
1、持有随州市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相应学籍。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3、出示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原件。
4、提交本人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书(末满18岁由监护人签字)。
5、交身份证明材料及1寸登记照片两张。
(二)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若干名。
(三)年龄组别设置:
(1)少年组(男、女):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少儿一组(男、女):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少儿二组(男、女):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儿童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级别设置:
(1)少年组男:50kg、54kg、58kg、62kg
(2)少年组女:46kg、49kg、52kg
(3)少儿一组男:28kg—31kg、34kg、37kg、41kg、45kg
(4)少儿一组女:27kg—31kg、34kg、37kg、40kg
(5)少儿二组男:24kg—28kg、31kg、34kg、38kg
(6)少儿二组女:22kg—26kg、29kg、 33kg、36kg
(7)儿童组男:19kg-23kg、26kg、29kg、
(8)儿童组女:17kg-21kg、24kg、27kg
注:各级别体重允许上下浮动0.5kg。
(五)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赛者,一经查实,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六)组委会负责提供指定的比赛用垫、记分牌、头盔、护具等,参赛运动员自备并必须穿着规范道服、护裆、护臂、护腿等。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报名后各队不得更换运动员和参赛级别。
(三)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四)申诉办法:各队如对运动员资格、裁判判罚有异议,需在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填写跆拳道项目竞赛仲裁申诉表,提供内容详实的举证材料,并交500元申诉金。如胜诉退还申诉金,败诉不予退还。
七、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一至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二)单项参赛运动员不足3队(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运动员不足录取数则“减一录取”。
(四)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定。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于5月25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市二运会竞赛部(联系人:皮祖民,联系电话:13886867286,邮箱:1045215460@qq.com)和市北虎跆拳道馆(联系:陈涛,联系电话:13093281797,邮箱747012872@qq.com),逾期不受理。
(二)报到:请各代表队领队于赛前一天报到,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参赛队经费自理。
九、裁判长和裁判员:裁判长由承办单位竞赛委员会推荐,报市二运会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裁判员由该项目竞委会选派。
十、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问题,裁判组协助实施。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本项目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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