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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前,姐夫在唐镇街上,把车子停在街道旁规划的停车位后离开去买些东西,大概一小时候后回来,发现车上全部都是油,靠近后才得知是旁边摊位炸油条的摊主泼的,意思是挡到他做生意,明明是规划的停车位,地上的车位线还清晰可见,看见满车的油,姐夫气不过,和摊主理论起来,摊主两口一起过来耍狠,姐夫气不过,争吵之中动起了手,摊主立马叫来七八个人围攻姐夫,打完后还报警,派出所赶到把他们都带走,摊主两口子说身体有伤要求去医院,姐夫也被打的鼻青眼肿,没人过问,后来协商等鉴定报告出来,再处理,在协商中得知摊主小儿子是唐镇石桥居委会的书记刘**
事后,派出所提出可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结案,可在协商过程中,对方多次提出要赔钱,但关键是姐夫也被打的不轻,车子还被淋了油,没得人过问就算了,把问题推向我方,说姐夫先惹的事
现在事情过去一个多月还没解决,就在一个星期前,唐镇派出所突然打电话过来,说对方同意再次协商,当姐夫到达派出所后,派出所直接把人扣下来,送到随州一看守所,摊主的儿子唐镇石桥居委会书记刘**开出的条件的,姐夫得赔给他们两口子一人6万块,也就是说得给他们12万,才同意签字结案,两人的医药费加全身体检共花了7000多,竟然开口要12万,姐夫的伤的医药费自己认栽算了,可他们以什么作为依据啊,油条摊主不能仗着自己的儿子是居委会书记就乱来吖,作为居委会书记的刘**就这样为自己的父母出头吗,全然不顾社会的舆论吗,都不把老百姓当会事吗?开口就是12万,拿什么作为依据?不能官官相护,欺压老百姓啊。
双方都有责任的事,为什么现在成了姐夫单方面的赔款,还被扣压了一个多星期?
有没人管管这样不公平的事,天理何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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