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是方长 于 2016-5-16 16:28 编辑
前几天在论坛看了一个帖子:我贷款买房,男友妈妈要我写他名字 大概就是说男的付了首付,女的想着自己有公积金利息少,就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房,男的同意了并主动要求房产证写女方的名字,男的妈妈不同意,非要写自己儿子的名字。
然后网友们就开始了热议:各种道德绑架呀有木有!
(这个上官逸好像还是个大龄单身,不过也难怪这么奇葩哪有人敢要)
(还有这个也是够呵呵的)
房产证写名字无疑是双方想给自己一个保障,但是哪有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的呀各位,那还结个屁的婚。好啦现在让本方丈跟你们科普一下关于这件事情房产证上的名字到底起到什么作用!
1,按照这种男方付首付,女方贷款来说,首先贷款债权人是女方,房子一定是女方的名字啦,别问我是为什么,国家规定!债权人才是房子的主人,至于首付的问题那是女方与男方之间的私下借贷关系,跟你们这群没事瞎哔哔的人无关!
2,有的人要说了以后还贷是男方啊,这样不公平!骚年,在离婚是只要你能出具房贷是你再还的证明和明细,要么你付钱给女方,房子完全属于你,要么房子卖了两个人分,当然啦,那些想让女方尽身出户的我想说,你这种人就不该娶老婆!
3,最后告诫广大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看客:
拜托,别把自己想的有多伟大,还房贷又怎样,要不是你家里那位的工资在家里负责日常开销,还了房贷你剩下几个子,难不成是要去吃shi吗?两个人之间别把账算得那么明明白白,人情账你算得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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