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一个小事业单位的聘用员工(属劳务派遣),每天按时按点的上班,尽职尽责的工作,甚至还身兼多职,也很少抱怨,总是抱着一种自己还年轻就该多学多做,从来不计较得多得少的心态。至今也在这个单位工作两年了,眼看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的这样过下去,做着越来越多的事,手里依旧拿着说不出口的那点工资。 2014年元旦来到的这个单位,一直都拿着固定的死工资(1500元-1800元-2000元),外加15年3月份开始的200元食堂餐补。没有加班(七八点临时喊来加班的、每周只休一天的加班)补贴,没有绩效工资,没有交通补、电话补、住房补、卫生费,就连工会什么年休假、职工体检一些福利都没有,今天还要我们出工会费(不觉得很坑人,福利不给,还要会费,瞬间把我激怒了)。我知道除了加班费编制员工其它福利都享有(包括公积金),难道聘用员工和编制的区别就有这么大吗?这些福利是不是我们应该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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