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及物业治理职员先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存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讲演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仿单》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题目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题目,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验房专家还提醒业主必需留意的是:一定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入停止续。如验房时发现题目,如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题目,要书面呈送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而且,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存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仿单》必需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