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西方的情人节。当满世界都在谈论着情人的玫瑰,情人的巧克力时,我却坐在电脑前,与文字为伴;我是一个不大随流的人,不要笑话我落伍,其实我个人觉得:情人只是一个时尚的代名词,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拥有。比如,我总是喜欢安安静静的行走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地听着风、看着雨。在现实生活中总是能看到、感知到:有人为情所困死去活来,也有人为爱一世痴迷,甚至遁入空门;有人为情人所惑,弃家人而不顾;也有人为情人所累,锒铛入狱……。缘来缘去,缘起缘灭,仔细想想其实又何必?有道是:聚散都是缘! 滚滚红尘难免会有痴迷和心醉的时候,当千帆过尽,总会让人明白一些道理,在这个充满诱惑的年代,谁是谁的唯一,谁又是谁的未来? 说到:“情人”,如果细究起来,其实“情人”我一直都有,那便是常不离我左右的书。打小我就喜欢看书,记得还在读初中的时候,便乘父亲不注意时将他的一箱子藏书,偷偷地给看完了。那个时候父亲怕我看课外书影响学习,便在书箱子上面又加了一个箱子。其实,有时候觉得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往往越是不让看、不让碰的东西,越是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并在好奇中寻求谜底。我也不例外,就这样我在好奇和寻谜中看完了父亲的整箱书,当然如今那些书的内容大多都不记得了,基本上哪里来的也都回到哪里去了,不过自此我便是爱上书。虽然我不相信书里自有黄金屋,但是从书里总能读懂那么一两篇故事,故事情节曲折迂回,荡气回肠,令人回味。心情也会伴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起起落落,人也经常会被故事里的事感动的鼻涕眼泪一起流。随着时间的推移,伴随着人不断的经历和成长,渐渐的从书里也总会发现有那么一两篇文字是自己所熟悉的,隐隐约约能从中觅得自己的影子。于是,大肆感慨文人墨客有一支万能的笔能写尽天下事。 而今的社会,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似乎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沉醉其中,寻欢买醉。却不愿意静下心来翻一两页书刊,闻一闻墨香,有的只是案头的摆设和装扮。那是衬托身份的象征。不知道我是不是被书这个“情人”给荼毒了,日积月累,我对书的感情只增未减,自从爱上它便一发而不可收拾,总喜欢在休息时间,茶余饭后,扫上那么一两眼。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养成了临睡前看书的习惯,每天晚上不翻上那么一两页便不能入眠,虽然过程不一定看得很仔细,有时候甚至是一目十行、囫囵吞枣,可是却犹如一日三餐,虽然未必入味,但是却怎么也少不了。 在这个情人节的夜晚,我想说:无论未来的人生路是坦途还是泥泞,书与我都将会是一世的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