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多年不见的外地战友回来,由于大家都忙于走亲友,所以就在年初二晚上,本来已经吃过了的,后来又被叫去宵夜,很不习惯吃宵夜的,但是还是去了。
于是打的去,上车从立交桥到棉纺路口,车刚走出几十米,一路人招手打的,司机直接停车问去哪?回答顺路,于是司机让上车,我也想司机不容易那就带吧,那客人一看有人有点不愿意,可能也是不愿拼车,我已经看出来了,上车后问司机多少钱,回答15,那客人说贵了并且是拼车的,司机说那就10块吧。我听后不舒服了,这时我开口了,问司机你带客经过我同意没?司机忙说忘了给我说了,我问那我收多少,司机说老规矩10块。我说老规矩我每次都几块钱怎么涨价啦?而且拼车的人都要便宜,那位客人也附和到。司机说都这样你应该知道的,我说我不知道并问是物价局同意涨价了?司机还是说大家都这样收,我说你们不怕投诉?司机还是避讳说大家都这样收的,我应该上车前告诉你价格的,我说那我不知道,我也打不起的,很少坐出租车,要是知道我就不坐了,要不你停车我下去?司机说不用下啦,那你给五块。
出租司机是辛苦,可是这个行业是带有公益性质,是窗口形象,这种变相涨价载客现象,难到客管处真不知道还是有意纵容?既然所有出租车都涨价,那为什么不惩处出租公司,甚至还有他们的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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