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案关乎受害人切身利益,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者不法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公平正义,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促使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截止12月8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强化措施,共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40起,其中死人案10起、伤人案16起、财产损失案14起,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面对形形色色的案情, 交警大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重大而复杂的个案,抽调精兵强将,成立破案专班,制定侦破方案。3个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辅警克服重重困难,放弃双休或节假日、放弃年休假,连续作战,深入走访调查摸排,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敢于同狡猾、顽固的肇事者斗智斗勇,致使一起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日前,在328省道吴店镇东河村路段,发生一起行人被撞伤、肇事车逃逸的交通事故,伤者饶某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其左臀部有明显撞击伤痕。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事发地仅搜查到一块5厘米长的塑胶碎片。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交警大队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班开展侦查工作。民警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从受害人臀部被撞伤痕高度分析判断,肇事车应在三轮车之列。带着塑胶碎片走访比对,判定肇事车是电动三轮车。
锁定肇事车型后,民警调取多个电子监控视频确定受害人被撞时间,围绕事发时间段,民警从众多车辆中摸排到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为肇事嫌疑车,驾车人为一名妇女,上穿白色衬衣,其面部模糊不清。民警将图片转发给吴店派出所负责人,请求协助调查。派出所发动群众辨认,有人说驾车人好象是吴店镇吴店街的刘某某。
次日,55岁的刘某某将红色电动三轮车开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勘查,民警没有发现该车有明显肇事痕迹,认为其中必有隐情。后通过反复的思想工作和政策攻心,刘某某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对自己驾车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并对民警说:因为害怕被查承担责任,今天开来的并不是肇事车,而是肇事车“替身!”后通过痕迹专家比对,现场遗留物与肇事车破损处完全吻合。
来源:长江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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