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
广水民警在处置一起警情中
醉汉不仅拒不配合
还酒后辱骂打伤民警
目前
醉汉已被广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
10月22日19时,广水醉汉李某(男,53岁,十里人)酒后跑到姐夫吴某家闹事,扬言要伤及吴某全家。接警后,十里派出所副所长左全明带领民辅警迅速赶到吴某家,发现李某处酒醉状态,便对其进行劝阻时,李某不断不听从劝阻,还对民警煽耳光,无故辱骂。
民警对其提出口头警告,并准备将其带回所里,约束其酒醒。期间,李某突然拿出一把扳手冲上来,将左全明面部击打伤,送往医院缝合了4针。
当晚,李某被民警带至派出所控制。直到次日,李某酒醒后,仍态度强硬。据调查,李某曾因寻衅滋事,受到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事发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对因公负伤民警左全明进行了看望慰问。同时,组织专案民警对涉嫌妨害公务和袭警违法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调查取证。
李某酒后辱骂、殴打和伤及警务人员,涉嫌妨害公务和袭警违法犯罪。目前,广水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给予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惩。
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了袭警罪罪名。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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