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任在一起的时候,因为图个上班方便,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但是房东那里没有单间/一室一厅了,只有个两室一厅,他就说稍微便宜点租给我们,加上我们也急着要,就租下来了一年。
后来性格不合适,和平分手了。但是我们租房子的时候都花钱了,而且那里距离我上班的地方真的很近,步行就十分钟,所以我还是住在那里,就是两个人不同房间睡。我们两个不是经常碰头,他上夜班多,我上白班多。
前阵同事来找我,注意到边上还有个房间,我说是我前男友的,她就觉得很不可思议,既然分手了就不能待在一块儿了,劝我赶紧搬出去,可是我目前还没这个打算,觉得就是碰面的时候有点尴尬,其他倒也还行,我也相信他的为人,不会乱来。搬出去没必要,总不能问他把钱退回来吧?干脆就等到时候租期到期了再搬出去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