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5-08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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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新闻网迅(香城都市报记者 方达星)近日,因为停车管理服务费一事,碧桂园温泉城的业主和物业公司引发矛盾冲突——业主不缴费,门卫就不让车辆通行。随着矛盾不断加剧,我市房产、物价、社区等部门介入协调处理,物业公司暂停了收费。据悉,相关部门将组织召开协调会,商讨解决方案。 4日早上7时,家住温泉碧桂园泉韵小区的业主胡女士开车去上班时,小区门卫要求她缴纳8元停车管理服务费,她认为该费用不合理并拒交,而门卫则不放行。 胡女士和门卫交涉无果后,由于赶着去上班,她就把车留在了原地(门口),把车钥匙交给了邻居,以便挪动。当时正值上班,由于门口堵塞,造成十几辆车堵在小区门口内,业主和物业人员为此引发矛盾冲突。 据一段手机视频显示,当时在该小区门口,多人聚集在一起,发生了口角和冲突。一辆红色轿车在人群中缓慢前移,走走停停,其中一名身穿迷彩服的男子站在红色轿车前中央。不一会儿,随着红色轿车缓慢移动,该男子突然倒地。 事发后,经调解,门卫打开道闸,放行所有车辆。但许多业主对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管理服务费持有争议,不愿缴费的业主,门卫就不放车辆通行,有些车主只好将车停在小区外的路边。 记者在该小区门口的收费公示牌上看到,地下车位或室外车位每月每辆收60元服务费;临时停车,每辆车半小时以上收2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收4元等。 小区业主认为,物业管理费包含了停车管理服务费,而且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我家在丹桂区,我妈家在芷岸区,我去我妈家,要么每月交60元停车费,要么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至4小时收2元,一天8元封顶。也就是说,我去我妈家,只能打个转就走。要是想吃餐饭,得交2元;要是想打场牌或留宿,就要交8元。”面对物业的收费标准,有业主表示不满。 碧桂园温泉城物业公司一刘姓经理表示,小区的停车管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改委放开部分服务指导价的规定,从5月3起开始征收,实施之前已经告知了业主,并做出了解释,该项费用不在物业管理费内。 市物价局收费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小区物业公司要和小区业委会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可以暂时先成立临时业委会),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双方可约定一个合理、具体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无需向物价部门报批。 记者了解到,由于业主对停车管理服务费仍持有争议,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没有缓和,反而加剧。我市房产、物价、社区等部门介入协调处理,物业公司暂停了收费。 据悉,我市相关部门近日将组织召开协调会,商讨解决方案。
文章来自: 咸宁新闻网 http://www.xnnews.com.cn
原文参考:http://news.xnnews.com.cn/shxw/201705/t20170508_26569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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