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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广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涉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破获一起特大挪用资金案。
张某某于2007年在广水市成立一家公司,2013年11月以后,张某某多次以公司名义在社会上高息借款,并将所借款项私自挪用,至2013年12月,张某某在社会上借款总额达两千余万元。2013年12月底,张某某外逃,致使公司停产。2015年7月,广水市政府责成广水市工业基地管委会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张某某刑事责任。接到报案后,广水公安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办案民警两次赴广东开展调查工作,初步确定了张某某暂住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某小区,2015年11月2日,办案民警再次赶赴塘厦镇,在某小区进行化妆侦查和蹲点守候,11月7日凌晨,张某某从外回家,被守候在小区的办案民警现场抓获。
11月10日,张某某被安全押回广水,并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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