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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2015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正式启动。加分对象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且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享受高考加分的奖励。今年申请的农村独生女考生须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根据2015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学校、县级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项目登记表<农村独生女考生>》。我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从2009年起开始实施,往年农村独生女可加10分,今年加分额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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