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上海踩踏发生时黄浦区部分领导在附近吃大餐 快阅读 光明网评论员:今天(1月14日)有媒体报道说,有记者针对前几天媒体调查所披露的在上海外滩踩踏事故当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官员在事故发生地不远的一家高档餐厅享用大餐一事致电上海市纪律检查部门,得到的反应是“工作人员表示并未接到相关举报”。
据媒体报道,上海市有关部门已经统一口径,把踩踏事故一律称作“事件”。其实,不论将踩踏惨剧定性事故还是事件,都足见此事在上海本地的敏感程度。既敏感,靠纳税人税款运行的政府舆情部门应该紧张运作起来才是。哪有媒体对与此事相关官员在事发当晚享用高档大餐的新闻发出了好几天,由此引发的舆情已经纷纷扬扬波及扩散到全国范围,而上海本地的有责部门却还在办公室里等“相关举报”的道理?对如此敏感的“事件”如此麻木,出了轰动全国的夺命36人的踩踏事故也真是不足为奇。
当然,上述相关报道也平衡报道了“网友”对相关官员在踩踏事故当晚享用高档大餐的看法。其中一种相当典型的看法是,官员享用大餐,只要不是公款,就无可厚非,应该一码归一码。
此说看似有理。毕竟,官员的胃口再好,大餐再贵,用餐地点离事发地再近,甚至,官员就是用公款付的账埋的单,那么,所有这些也都与踩踏事故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但是,即使不惮以最善良的用意去看相关官员在踩踏事故当晚享用大餐一事,也不会得出于官员有利的结论。最起码,在外滩人满成患、惨剧将至、形势吃紧之时,有责官员却正在不远处紧吃。在形势吃紧时紧吃,于官员而言,往最轻了说也是失职。
的确,上海踩踏事故的死伤者中,没有哪一个人被享用大餐的官员亲自踩过。并且,如果将踩踏视为犯罪,这些官员享用大餐的事实还恰构成不在现场的证据哩。但是,在问责制度中,有责官员之于某种事故的责任,绝非简单的故意或非故意导致行为发生的因果联系那么单纯。官员的责任,存在于从决策到执行,从准备到终了的各个环节。上述吃紧与紧吃若为真,则正是官员失职的具象定格。对此不闻不问,不查不究,也同样是有责部门的失职。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说,引发今次事故的外滩灯光秀已有三届举办历史,今年因安保压力而未被上海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批准。但黄浦区出于商业和旅游等因素将活动改在其辖区内的外滩源举行,且把人数限定在2000人,参加活动者一律凭票入场,所有入场票均为赠票,未对外公开。据报道,观看灯光秀的黄浦区官员正是在外滩源附近的由黄浦区国资委控制的外滩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的餐厅、餐标只有每人1888元、2888元、3888元三档(不点菜)、且区官员来吃饭可以签单的高档餐厅享用了价格不菲的晚餐。
上海市公安局不批准的事实,应该足以提醒相关官员举办此类活动的风险。因此,如果非要坚持举办此类活动,那么,“任性”的前提应该是做好充分的抗风险准备。这里,所谓不公开地举办活动,把人数限定在2000人,一律凭赠票入场的做法,实则是以公共财政办自家的堂会,且把堂会的场子设在了开放的公共区域当中。由此,相关官员于踩踏事故的责任,从决策那一刻起就注定了。
上海市世博会后的一场伤亡惨痛的大火,在问责官员时,让“临时工”成了中国最著名的工种。希望这次在“归码”官员责任时别再产生什么“著名”。然而,相关官员在办公室等举报的状态,也着实令人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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