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虫虫乐 于 2015-6-4 16:10 编辑
谁对谁错应该由法律来判定,大家争论也没用。倒是大家应该从这件事中吸取一些教训,带孩子不能马虎,在这里讲一件类似的事情,六一去公园玩,在公交车上一妈妈带这一个三四岁的儿子,这妈妈让儿子坐在窗户旁边,这儿子也比较调皮,不断地把自己的胳膊伸到窗户外面去,孩子的妈妈根本就不管他,自顾地和旁边的朋友聊天,我座在这位妈妈的前面都看不过去她对自己的孩子这样没有责任心,心里真想多嘴提醒她的,又怕别人不领情说我多管闲事。没想到过了一会公交车司机把车停下来了,过来责备这个妈妈,让她看好自己的孩子,不然孩子出了事谁来负责。所以说发生一个悲剧应该是双方都有责任的,如果说任何一方都像这名公交车司机一样负责那悲剧也不会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