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是怎么定义的?
答:就业就是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其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个人就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承诺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
3.单位就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1)《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盖章原件1份);
(2)单位承诺书(原件盖章1份);
(3)大专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4)单位首次录入系统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就业登记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社保系统中的单位参保状态必须与录入就业系统的参保单位一致。
5.什么是失业人员?
答: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而未能就业的人员。
6.失业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7.办理失业登记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答: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以下两类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1)处于无业状态;(2)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办理失业登记的受理方式是什么?
答:窗口或网上受理(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9.失业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1)《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10.失业登记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1)申请:劳动者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个人提供的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办理失业登记,并在系统中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11.失业登记办结时限是多少个工作日?
答:3个工作日。
12.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哪几类?
答: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建档立卡脱贫人员等。
1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湖北省困难人员认定表》及相应的附件清单。
14.在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前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答:进行失业登记。
15.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的受理方式是什么?
答:窗口或网上受理(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
16.就业困难人员的办理材料是什么?
答:(1)《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3)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部门间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17.就业困难人员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18.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办结时限是多少?
答:5个工作日(含公示期)。
19.哪些人员可以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答:
曾都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灵活就业且已办理了就业登记的人员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答:按照《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曾都区具体补贴标准由区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当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以及实际申报补贴人数适时调整。
2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如何规定?
答: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1)首次申报人员:
①《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曾都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4张、邮政银行或农商银行卡复印件;
③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2)二次及二次以上申报人员:
二次及二次以上申报人员缴纳社保费后,在有效受理期内持本人名下且能正常使用的邮政银行或农商银行卡到居住地社区就近登记,由社区工作人员录入补贴,实行“免申即享”,无需填写资料。
2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应在哪里进行申请?
答: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到居住地社区、街道(镇、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就近申请。
24.已经享受过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人员,还能在其他企业享受吗?
答:不能,一个员工最多可以享受36个月。
25.企业吸纳哪些重点群体,可以享受税收政策?
答:(1)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2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答:是指由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27.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有哪些?
答: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
28.安置公益性岗位的用工单位可享受哪些补贴?
答:开发公益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工单位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9.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0.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有多久?
答: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1.用工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有公益性岗位需要的单位,按照属地关系,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并提供岗位名称、岗位数量、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用工期限等情况资料。
32.公益性岗位应该优先安置哪类困难人员?
答:公益性岗位应该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33.乡村公益性岗位应该优先安置哪类困难人员?
答:乡村公益性岗位应该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34.乡村公益性岗位如何签订劳动协议?
答:各村(居委会)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每次签订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并应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5.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哪些?
答:应按其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6.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能不能同时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规定予以重新计发。因此,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金就会封存,而不能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37.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犯罪记录;(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38.什么是就业补助?
答:就业补助是政府或相关机构为了促进就业、缓解就业压力、支持特定群体(如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实现就业而提供的一种经济援助。这些补助通常包括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扶持资金等多种形式,旨在降低就业成本,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就业市场。
39.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哪些内容?
答: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40.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自主招用人员?
答: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自主招用人员;
(1)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
(2)参加职业招聘洽谈会;
(3)委托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4)利用本企业场所、企业网站等自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5)其他合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