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随州网招聘~昭姐 于 2021-4-22 16:01 编辑
随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随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综合行政岗位(3个):从事新闻宣传、党建、摄影摄像、新媒体推广、文字写作、后勤等综合性工作。 2、检察业务岗位(9个):协助检察官从事检察业务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综合岗位,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新闻宣传、党建工作、摄像摄影及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优先录取;业务岗位,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录取;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五)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七)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务派遣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9日起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随县人才服务局 4、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学历认证材料; (4)个人征信报告; (5)个人简历一份; (6)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随县人才服务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考试相关事宜。应聘人员对本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安排为: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不计分,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50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对竞争比例达不到1:3的,可视情按照1:2竞争比例确定。对仍然达不到1:2竞争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取若干考官评分的平均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依综合折算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体检、考察,由人社部门及招聘机关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公示。招聘机关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随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法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考生综合成绩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在此期间,因已录取人员不到岗或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辞退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选择递补聘用。由人社部门及招聘机关在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补聘人选。 八、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工资4100元左右,扣除五险一金后2300元左右,根据服务年限工资会有相应调整,年底根据考核结果等次发放相应数额的奖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待遇和履职物质保障。 本公告由县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7110732 考试相关要求及组考工作相关情况由县人才服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33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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