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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等规定,在省道十新线(万和镇)、县道新唐线(吴山镇)设置两处货车超限超载检测双向电子抓拍系统,现将启用超限超载检测抓拍系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0年12月10日零时。
二、启用地点
S328省道十新线K100+080(万和镇)、X026县道新唐线K22+100(吴山镇公安派出所门口)超限超载检测提示牌处。
三、有关要求
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引导线路行驶。对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引导线路接受检测、车货总重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故意损坏检测设施设备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随县交通警察大队
随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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