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为了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随州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11月20日,启用新建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新建智能交通系统包括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和交通事故科技预防系统。具体内容及点位如下:
一、城区智能交通系统
二、交通事故科技防控系统
新的智能交通系统将启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包括: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变道、违法掉头、不系安全带、抽烟、接打电话、左转不让直行、右转不让横向直行、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越线停车、加塞未成影响后车行驶等,以及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闯红灯、无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核实驾驶人身份,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随州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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