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随州市委办公室关于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的通知
随办发电[2019]5号
各县、市、区党委,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不断净化社会风气,凝聚品质随州建设的强大合力,现就整治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活动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严明纪律。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对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带彩”娱乐,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与管理或服务对象“带彩”娱乐,以及其他“带彩”娱乐问题严肃查处。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纪律和规定,并联系自身实际,广泛开展讨论,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深入调查摸排,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的,要及时严肃查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拒绝“带彩”娱乐活动。对党委(党组)教育引导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查处问责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三、切实加大查处力度。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公安机关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新闻单位加强对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的明察暗访,重点对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开展突击清查和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各级公安机关要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处,对查处的“带彩”娱乐活动人员认真甄别、核实身份,发现是党员干部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的查处工作,对公安机关移交的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的党员干部,要及时依纪依规做出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一经查实,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一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对情节较轻的,给予党内警告或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他监察对象,可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对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对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同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的党员干部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
四、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的危害性,宣传查处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纪观念、自觉抵制“带彩”娱乐陋习。
中共随州市委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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