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 曾都区公安分局接到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对此案件进行立案侦察。
曾都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取证,现查明,曾都区某公司拖欠其职工蒋某工资18600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在接到随州市劳动监察局向该公司送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在限期内仍拒不支付所欠员工工资的犯罪事实。2月27日,曾都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公司法人代表吴某刑事拘留。并积极追回该公司所拖欠的员工工资。
目前,该公司法人代表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办理之中。
(来源:平安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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