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县均川镇卫生院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问题。2010年1月至2016年8月间,均川镇卫生院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22.45万元,时任均川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刘云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随县农合办均川镇合管站站长黄成武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5月,随县纪委分别给予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2.广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郝店工商所执法不规范问题。2017年6月,郝店工商所副所长刘洪,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收缴分离,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雷冬山作为该所所长,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广水市纪委给予刘洪党内警告处分、广水市监察局给予雷冬山行政记过处分。 3.曾都区洛阳镇邱畈村违规收取村民建房押金问题。2008年至2014年间,该村以“白果基地押金、建房保证金、押金”的名义,以每名建房户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了72户13.4万元建房押金,加重了农民负担,且洛阳镇财政所提供了票据并将违规收取的押金入财政账户。2017年11月,洛阳镇纪委分别给予邱畈村原党支部书记郭远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张世贵党内警告处分;对洛阳镇综治办副主任、农办主任易长青,洛阳镇原财政所所长、现任曾都区城南新区财政所主任黄家明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4.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绿水村党支部副书记蔡忠山申报低保优亲厚友的问题。2015至2017年间,绿水村三名村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明显不符合农村低保申领条件,但被纳入农村低保,三人共计领取农村低保金11250元。蔡忠山作为入户核查人,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问题。2017年11月,长岗镇纪委给予蔡忠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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