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风白日 于 2016-5-26 15:22 编辑
夏季到来,气温升高,苍蝇蚊虫也开始多了起来。现在有一种虫叫蜱虫,咬人后如果不及时治疗会致人死亡。广水应山就有很多人被这种虫咬伤,有一位婆婆不幸去世。
近日,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帖称,广水应山街道多人被蜱虫咬伤住院,其中还有名婆婆不幸离世。据了解,不幸离世的婆婆就是该网友彭女士60岁出头的姑妈。几天前,其姑妈发现类似感冒症状,在当地医院治疗没效果。20日,被要求转院到武汉市协和医院。次日,姑妈不幸去世。彭女士表示,她姑妈身体挺好,平常在家就种种菜。去世前的主要症状是,发高烧、四肢无力等。 医生介绍,很可能是被蜱虫叮咬致死。她后来了解得知,当地确实是蜱虫高发地,近日有多人被咬伤住进了医院,且大多都转到了协和医院。
蜱虫叮咬不易被发现,初期症状高烧、乏力,与普通感冒很像,千万不能大意。而且在蜱虫高发地,要穿紧长袖长裤,尽可能地少裸露皮肤。一旦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当及早就医。
夏季蚊虫活动频繁,要多注意,且现在气温逐渐升高,人也容易烦躁。近日,广水一女子因夫妻矛盾欲跳楼轻生。
5月23日10时许,广水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广水办事处武胜路一餐馆顶楼上,有一女子要跳楼。广水市消防大队迅速支援,救援人员赶到时,该女子站在餐馆三楼顶阳台上,双手各持尖刀、砖头,扬言谁来救就杀谁。见女子情绪激动,民警和消防官兵分别在楼下喊话分散该女子的注意力、疏散街面人员,并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一个小时后,民警强行将该女子成功救下。一个小时后,民警强行将该女子成功救下。经了解,该女子是应城市人,于今年5月17日到广水办事处武胜路一足疗店打工。因近期与丈夫发生感情问题,当日在跳楼的这家餐馆点餐喝酒后,便产生轻生的念头。
现在的人受一点刺激就选择轻生,完全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小编希望这些人在做傻事之前能不能想想自己的父母、妻子、丈夫、孩子,当自己一了百了,只能把伤痛留给自己的亲人。
广水这位女子跳楼轻生被警察救下,但随县三里岗镇村民张某的老伴却没有再醒过来的机会。
5月23日早晨,随县三里岗镇村民张某同老伴驾驶着自家的三轮摩托车,上街购置物品。车子沿着212省道由刘店向三里岗方向行驶,当摩托车行至212省道146公里路段一弯道处,由于车速过快,老汉反应不及措施不当,导致三轮摩托车侧翻,驾驶人张某倒地受伤,而他的妻子从车上摔出,头部正巧撞在路边的水泥墩上,当场死亡,随县交警大队民警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
车祸十次九快。如果当时他们骑车能够带上安全帽,能够慢一点,这次悲剧就不会发生。小编告诫大家骑乘摩托车必须佩戴合格的头盔,保护生命,从“头”做起。
发生事故肯定会想到保险赔付,但是如果自己违背保险协议,保险是不会赔付的。
王某在随县安居镇开办有一家私营幼儿园,他把自家的私家车改装成校车,一直驾驶该小型普通客车为幼儿园接送幼儿。2015年4月24日8时20分左右,王某驾驶该车行驶至安居镇刘家台村接几名幼儿上车后,沿安居镇刘家台村通村公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时,挂擦、碾轧在路面玩耍的一岁男童并致其死亡。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此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2015年5月6日王某与男童父母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向男童父母支付38万元赔偿款。后男童父母将王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男童父母11万元。王某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私自改装汽车并作他用,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符合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免赔情形,且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责任保险免责条款尽到了提醒义务,王某在投保人声明一栏中已签名确认,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私改车辆并做其他用途导致保险拒赔,只能自己承担责任。幼儿园老板私改车辆接送幼儿,也是对来幼儿园上学的孩子安全不负责任,希望老板能够吸取这次教训,保障幼儿安全。
随城去年开始进行禁鞭,节假日再也听不到鞭炮声了,但还有人不顾禁令,私自燃放、储藏烟花爆竹。
昨从随州市禁鞭办获悉,4月份,城区禁鞭工作成效明显。共查处涉鞭违规行为8起,其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6起,具体情况如下:
1.4月1日10时30分,市禁鞭办在高新区淅河老街佳兴超市内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对当事人魏翠玲处1000元罚款。
2.4月2日9时30分,市禁鞭办在曾都经济开发区化肥厂路口一门店内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对当事人邹长平处1000元罚款。
3.4月2日10时49分,市禁鞭办在东城殡仪馆大门外大众餐厅院内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对当事人陈平处2000元罚款。
4.4月3日上午,市禁鞭办在高新区淅河云龙杨波啤酒超市内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杨俊波处1000元罚款。
5.4月3日上午,市禁鞭办在高新区淅河老街福临门超市内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刘艳梅处1000元罚款。
6.4月5日9时10分,市禁鞭办在南郊瓜园2组黎荣香蜡纸铺内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因储存量小,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了口头警告。
7.4月27日17时44分,接群众举报,在曾都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75号蓝天农资物流公司院内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李够杰处1000元罚款。
8.4月30日8时50分,接群众举报,在北郊水岸国际美凌阁502室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杨向华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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