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热心的朋友给我介绍对象,说比我小九岁,我当时不太愿意,但又怕辜负朋友的美意,还是答应见面了。见面那天在朋友家里,我的妻子——当时的对象,穿一件深灰色的鹿皮夹克,一条半旧的牛仔裤,一双洁白的旅游鞋。
她坐在椅子上,玩着衣服的衣角,一脸羞涩。我们说话,几乎是我问一句,她答一句。
后来知道,她对我的第一印象比较满意,可当时我却认为不太合适,因为那几年,我在爱情上连续受挫,心灵遭受过多次打击,我有点自卑。当时心想,我比她大那么多,即便我同意,恐怕她也会觉得不公平。
02
大约一个小时后,朋友在我耳边嘀咕,叫我送她回家,我点点头。我和她走出朋友家门,走在大街上,走在路灯下时,才注意到她矮我半头,脸上有淡淡的雀斑。我问她,你家住哪?她告诉我在三十里外的乡村。于是,我接过她手中的自行车笼头,推着车子,陪她回家。
一路上,我们谈的还算可以,说着笑着谈了很多话题,总结起来,无非是家庭成员、工作环境、生活状况以及对未来的想法。谈恋爱最能消化时光,不知不觉,已是子夜。在她的村口,我收住脚,和她道别,望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路口。
那天,我穿的是新皮鞋,非常磨脚,走回头路时,脚掌和后脚跟的“大泡”疼得厉害。我一瘸一拐地走着,接近一座水泥桥时,实在走不成了,只好坐在桥面歇息。等我再起身,我干脆一手拎着一只皮鞋,赤脚前行。我走到宿舍的时候,抬头看天,天已断黑,有几颗启明星在朝我微笑。
03
后来,我和妻子进入热恋,我把这事讲给她听,她先是一阵惊讶,然后,用怜爱的目光看着我。没几天,她花了两个月的工资,给我买了一件礼物。我撕开包装,打开盒子时,她嬉笑着:“‘老红军’,你的脚再也不会起泡了。”
那一刻,我感动至极; 那一刻,我亲吻了妻子和鞋子。
我决定娶她为妻,是因为有两件事令我难忘。
一件是我第一次带她去我家,她看见我患有神经病的母亲,生活自理能力极差的母亲卧躺在床上,她没等我详细解释,就打来热水为我母亲擦洗。
她对我说:“你妈真可怜,我会对她好的,我会像对待我母亲一样对待她的。”
她还说:“等我们以后有了房子,我想把你妈接来。她老了,我给她喂饭;她不能动了,我帮她洗脚,我愿意侍候她一辈子!”
我站在一旁,听着她充满真情的话语,望着她搓着毛巾为我母亲擦洗,我突然背过脸去。其实,就在我转过身来的一瞬间,我的泪水已夺眶而出,滑落到地上。
04 另一件是我手术住院,病躺在床上。
她每天凌晨四点起来床,为我熬粥,为我准备换洗衣裳。然后,步行一小时,再爬上我住的八楼,一口一口喂我进食,一件一件帮我换衣。那时,她的身体也不好,严重低血糖,常常晕眩。
有好几次,她举起汤匙,手都在发抖。虽然,我也对她说过许多次:“你没有必要这么辛苦。”
可是,每回她总是轻笑着,用温暖的话语跟我讲:“这是我的责任,我要尽责,我要对你忠诚!”
我们买了一套二手房,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将我们的“爱之巢”装修一新。我要结婚了,我要迎娶新娘了。结婚那天,我骑着自行车去了她家,她身穿一件大红风衣,在一片笑语相送之中跳上我自行车的后垫。我哼着小曲,蹬着脚踏,一路驮着她。乡村的路坑坑洼洼,骑了一程后,我已汗湿衣背。
这时,她问我:“你累吗?” “有点累。”我回答。
“再累我也不饶你。”她亲昵地说:“你没让我穿婚纱,你没让我坐花车,我就要你这么一辈子骑着,我要累死你这架老骨头。”
说完,她双手环抱着我的腰,脸紧紧地贴在我的背上。
要爬一个大坡子了,她从坐垫上跳了下来,一边跟跑,一边对我说:“我们换着骑吧,我来驮你,等我累了,你再来骑。这样,什么样的大坡子,我们都能上去!”我没同意,虽然我深知她说这话的意味,可我觉得我能行,我是个男人,只要还有气力,还有智慧,我就不能让女人去承负担重。
05 我们的“爱之巢”里,我们举行了最简朴的婚礼。
我们没办喜酒,没请客人,我们只准备了一对红烛,两只酒杯。当我打开房门,当她一眼看到墙上挂着用鲜艳的玫瑰组成的“心”型,她顿时热泪盈盈。
我们熄灭灯盏,点燃红烛,播放着只有一架钢琴独奏的《婚礼进行曲》。在那一阵阵如泉水一般明亮清澈的琴声中,在那一片温暖而又辉煌的烛光里,我们举起了手中斟满红色液体的酒杯,我们四目相对,再没有任何一句话语。
那晚,妻子为我唱了一首老歌——苏芮的《牵手》,而我则为妻子背诵了她最喜欢的英国诗人彭斯的诗篇——《我的爱人是一朵火红火红的玫瑰》。(文 / 张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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