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三亚大东海天然浴场,被禁止裸晒裸泳的海滩,又出现了个别裸晒者偷偷脱裤现象。脱裤者将裤子脱到一半,在沙滩上行走或晒太阳,旁若无人。不少女游客不敢靠近该沙滩。而这一带沙滩,现也没看到执法者巡逻了。
春节期间,三亚大东海被曝现裸晒裸泳行为。海南省委书记2月9日表示,绝不允许在公众场所裸泳、裸晒,不听劝阻的将进行拘留教育。继而,三亚警方称,将安排警力全天无缝隙值守,进行劝阻。据报道,58岁男子孙某因不听规劝,成了裸晒被行政拘留第一人。三亚警方一定忙坏了。
据了解,该海滩出现裸泳裸晒并非始于今年,但近年来渐成规模。有些裸浴裸晒者是为了“用阳光浴治皮肤病”;也有的则是为了享受回归自然的感觉。这看似堂皇,但公共海滩终究不是私家浴场。试想,如果游客带着孩子在海滩上游玩,撞见成年裸晒者,那场景多尴尬。
当然,也有人为其喊不平,认为这些人只是在海滩一角。但即便是海滩一角,也不能否认其公共场合属性。还有人拿国外天体浴相提并论,问题是,国外天体浴场都有专门的功能指向,通常都在相对偏僻的地方,且有专业管理:周围海滩还有信息提示标牌,以避免非天体爱好者误入。像“天体文化(FKK)”发轫之地德国,FKK爱好者一展“天体”就须在特定区域、场所;而澳大利亚著名的合法天体海滩“Lady Bay Beach”,也隐藏在一个悬崖下面,一般人很难发现。这旨在保护天体浴者,也是对非天体爱好者的尊重。
三亚没专门的天体浴场,裸泳裸晒者和其他游客间很容易形成权利上的冲突。大东海的裸泳裸晒者,就僭越了群己权界。裸泳裸晒者大可“裸自己的身”,追求自个的“裸”权,但前提是不得妨碍他人的自由,毕竟别人也有“眼不见为净”的权利。在公共场合“裸”,或许是对他人的视觉污染,理应遭到社会规则与舆论“制裁”。《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就明文规定: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或许正因某些国人群己混淆,权责含糊,没公私域意识,许多是非分明的事才变得纠缠不清。从这点上讲,公共海滩上裸泳裸晒,跟有些人跳广场舞如出一辙,都是罔顾常识——你可以想跳就跳,但不能“踩着别人的脚”。
多些群己边界意识,别再把公共场合当做自家客厅。即便是在自己客厅里,如果不拉窗帘裸着身子走来走去还会被对面窗户里的邻居投诉,何况在公共海滩上呢?事实上,在沙滩上穿个泳裤之类的,又有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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