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基本也是最稳定的行政区划单位,纵观中国历史,县制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成型于秦皇汉武时代,历朝历代虽然稍有调整,但内涵上基本没有多大的变化。
限于史料的缺乏,春秋与战国时期有多少县,我们不得而知。秦代虽然统一了中国,但西北与东南的很多地方尚未纳入有效管理的范围,疆土并不算辽阔,估计有县域1000个左右。此后历朝历代所设置的县数均在1500-2000个之间,西汉末年有1587个县,唐开宝九年的县数为1806个,清嘉庆二十年有1549个县,民国时期将府、州、厅一律改成县,全国也只有1935个县,数量上几乎没有多大的增减。如今在许多省域内部,延续到现在达数百年至千年的县比比皆是,有2000多年历史的老县古县亦不在少数。而且,有些县从春秋战国创设以来就从未改名字,甚至连县府所在地也没有迁移过。据有关专家的不完全统计,我国现今的县名,仍有59个保持了秦代使用的名称。不少县域的版图面积,自划定之日起到今天止几乎没有变更。
建国后,陆续撤了很多县,有的是因为面积太小;有的是因为县城衰落,包括水库修建、地震破坏等;还有些是特殊原因,例如浙江省崇德县,因为大跃进时期炼铁不达标(很烂的理由)而被撤销。很多县的名字好听,更是熟悉的名字,例如浙江省於潜县,白居易有诗提及,四川成都市华阳县,巴蜀谚语“成都到华阳,县(现)过县(现)”.要么就是两个县合并为一个县。湖北省建国后所撤的县,在这里主要是指整个地名消失了的县级单位,均是指1949年前后建立、1949年以后撤销,有一定历史的县。
非指以下几种情况:
1、县存在时间不足一年的,如沙洋农场与沙洋镇60年初合并成立"沙洋市"仅存在八个月;
2、撤县建市或撤县建区或撤消后又设新区且新区名与旧县名相同者;
3、有些幸运的县,撤消后又借着分县的时机恢复,如随县.
建国后湖北省内所撤的三个县分别为:
1、洪山县。1949年由随县、枣阳、宜城、钟祥4县,析设洪山县,县驻地茅茨畈(今湖北随州市洪山镇)。1955年撤销,仍分划归原属各县。
2、胜利县(兵堡县)。1952年8月,设兵堡县,因防寇驻兵设铺(堡)于此而得名。归黄冈专署管辖。9月更名为胜利县。1955年8月,撤销胜利县。兵堡县,胜利县县城驻地在现湖北罗田县胜利镇。
3、荆江县。1953年由公安、松滋、石首3县析置荆江县,驻陡湖堤。1955年撤销荆江县,并入公安县。公安县迁驻原荆江县址陡湖堤,原公安县城关改名为南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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