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马某给曾都区人民法院北郊执行团队的负责人打来电话,告知其已收到被执行人吴某父亲送来的30万元执行款,剩余部分已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申请执行人马某申请撤销其与吴某、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这是本院通过“拒执罪”的威慑,圆满执结的又一起执行典型案例。
2016年3月,曾都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吴某、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吴某、裴某系夫妻关系,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吴某长期隐匿,其妻裴某总是满不在乎的对执行人员称“我没钱,要钱找吴某”,执行干警遂将被执行人裴某司法拘留,拘留期间,吴某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马某达成还款协议,但逾期后扔拖延履行,并将本院查封的吴某位于随州市随县的几间门面私自售于他人(仅签订销售协议,并未办理过户登记),执行人员遂告知申请执行人马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完善相关手续,依法提起刑事自诉,本院受理马某刑事自诉后,及时办理了逮捕手续,并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4月9日,随州市曾都区公安分局将被执行人吴某抓获,并送随州市看守所羁押,此时,被执行人吴某终于明白自己摊上了“大事”,通过执行人员联系自己的父亲,将执行款30万元交到法院,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马某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马某遂撤回刑事自诉申请。
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有些案件迟迟得不到执行,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法院自身形象也难免深受其累,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悬在“老赖”头上的利剑,我院分管执行的冷院长表示,今后将运用好这把“利剑”,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在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助力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曾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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