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赋予你生命,又结束了你的生命。而这一切竟是源于一位母亲“自私”的爱……
10月26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一位年过八旬、满头银发的老人泣不成声,听审席上的亲属们也潸然泪下。
没人能想到,眼前这位毫无攻击力的阿婆竟然在几个月前亲手“杀害”了自己患有智力障碍的儿子。随后,她便拨通了自首的电话。在电话这边,老人终于放下了近五十年的牵挂……
“为爱而杀”?其悲可悯
事件发生之后,网络舆论不断,更多人认为这是一个因爱而产生的人伦悲剧。那在这个悲剧的背后,老人到底有什么苦衷?
“杀了他,好过他生不如死”
据报道,老人姓黄,今年83岁,46年前,黄某生下了二儿子黎某。因为是早产,所以黎某出生就被确诊大脑发育不良及软骨症,不会说话,生活也不能自理。近些年,黎某大脑衰退加快,已经处于长期卧床状态。
在黎某四十余年的生命中,母亲黄某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但由于老人年岁已高,对儿子的照料明显十分乏力。老人哭诉:“他是我儿子,我从来没有嫌弃过他,也没有想过放弃他,近两年实在没办法,因为我的身体已经支撑不起照顾他。”
老人最大的担忧是:她若走了,儿子该怎么办?无奈之下,黄某选择了这种极端的做法——杀了他。
据了解,被害人在死亡前符合入住福利院的条件,家属可以提出申请,社工和义工都曾上门询问过黄阿婆的意见,尽管如此,但由于不放心将儿子交于他人照顾,黄阿婆拒绝了。
为了不让儿子痛苦,老人先喂其服用了约60粒安眠药,随后用棉垫捂住其面部,再用丝巾勒住其脖子致其死亡。
老人哭着说,黎某只有一个哥哥,她不能把一个那么重的责任给大儿子。是我自己对不起他,把他生成这样,害他受苦,我宁愿自己犯罪,结束了他痛苦的人生,好过他生不如死。
“法不可恕,但情有可原”
尽管这位母亲出于“爱子”而将其自杀害,但从法律层面上看,老人依然属于故意杀人罪。
在法庭上,黄阿婆的小姑子出庭作证、并亲笔书写了求情信,称嫂子很苦难,自己虽然不赞同黄阿婆的行为,但希望法庭能对黄阿婆从宽处理。
黄阿婆的大儿子也作为证人到庭。他说:“母亲不同于一般的杀人犯,是想帮弟弟解脱,本意不是想害弟弟。”
而对于这一特殊案件,公诉人认为,黄阿婆“虽法不可恕,但情有可原”,相比其他恶性暴力犯罪“因恨而杀”,本案是“因爱而杀”。
10月26日下午,越秀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黄阿婆有自首、犯罪时年满75周岁、认罪认罚、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等从宽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决定对黄阿婆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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