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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及条件我市主要有三类群体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是低收入家庭。
1、具有本市城区户口1年以上,并在本市生活;
2、2015年家庭人均收入在702元以下(含低保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是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户口1年以上,并在本市生活;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15年家庭人均收入在1397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三是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有固定经营场所;
3、在本市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用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直系亲属在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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