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车还无证,被查时辩解“为了救人”。3月22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无证驾驶人刘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金的处理。
3月21日24时许,家住城郊办事处、27岁的刘某得知朋友在应山剧院附近一餐馆喝夜酒,便赶来助兴畅饮。酒桌上,大家推杯换盏把酒言欢,看到其中一人喝高了急需送医,刘某便驾驶鄂S16XFX轿车,载上女友雷某某,将喝高者送往医院。返回途中,刘某同女友雷某某因故发生口角并殴打起来,听见女孩喊“救命”,一名路人立即报警。
据民警介绍,接到报警后,110巡逻队员赶到现场,将刘某和其女友带至应山公安分局调查。刘某不但不配合,反而打砸留置室的门和室内物品。发现刘某酒气浓烈且有酒驾违法行为,民警迅速通知应山交警中队前来查酒驾,可刘某拒不配合。延长几个小时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酒精含量仍为8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强行对其抽取血液送检。随后,民警在警综平台查询发现,刘某尚未取得机动车有效驾驶证。
询问中,刘某对自己酒后、无证驾车只字不说。见状,应山交警中队民警沿途调取监控视频。面对铁的证据,刘某承认自己酒驾、无证驾车的事实。然而,为了推脱其危险驾驶罪的违法行为,刘某却辩解说:“为了救人,这也算违法吗?”
据了解,刘某自2011年以来,曾多次因寻衅滋事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这次刘某因酒后无证驾车、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将再次受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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