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喜欢打乒乓球和羽毛球。前些天,适逢周末,天气不错,我带着女儿去她就读的文峰学校打乒乓球,结果被保安拦了下来,被告知“校外人员进入学校需经过校长同意”,我回复道 “本校就读的学生想进去打球也不行?”“不行”。我和女儿只有扫兴地离开。
作为一个小学生的父亲,我慎重向市直主管部门建议:为积极践行“习近平主席关于大力推进全面健身运动、建设体育强国”的国家战略,鼓励青少年积极投身体育锻炼,摆脱电子产品诱惑,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以更加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仿效省内襄阳、宜昌、武汉等地市经验,积极推动全市公立中小学体育场馆在周末、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段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我国在2011年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公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属于公共资源,具有公共属性。对社会开放不仅使学校的公共体育设施惠及于民,更大意义在于,使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公共属性真正落地,让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们广泛参与健身活动。
当前,市委市政府推行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积极推进开放公立学校体育场馆工作,不仅一项实在的惠民政策,也是向来随州投资、就业的外地客商展示开放包容、激情活力城市面貌的重要方式,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因为外地来随人士,有很多也喜欢健身啊。
现有的公共健身设施和场所,难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运动健身需求。如果学校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民众身边的健身场所将会越来越多,有力助推全面健身,其产生的巨大民生效益不言而喻。开放学校的体育设施,肯定会给管理增加一些成本,比如校园安全、环境卫生、设施损耗等问题,参照其他地市管理经验,我们都是可以借鉴的,而与其产生的社会和民生效应相比,不足为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