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持C证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次被记24分。6月17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准驾车型不符、酒后驾驶人周某予以2200元罚金、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理。
6月17日13时14分,广水交警大队应山中队民警在南门岗亭处设立酒驾检查点,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一男子检查时,该男子提供的竟然是C1驾驶证, 与所驾车型不符。询问过程中,该男子有意把头偏向一则,民警发现其有酒驾行为,随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该男子姓周,39岁,家住应山办事处。当日在长岭吃午饭时喝了一瓶啤酒乘车到应山南门下车,心想此时交警正在休息,他便抱侥幸驾驶两轮摩托车到西门,不想经过南门岗亭处时就被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针对周某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广水交警对周某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处理,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理。面对如此处理结果,周某悔恨不已。
交警提醒: 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驾驶与驾照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酒后千万别抱侥幸开车,一旦发生意外,害人害己。(通讯员 王贵生、魏国锋)
(来源:湖北随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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