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行驶,必须取得驾驶证。可总有一些人,明知无证,还贸然地开车上路,甚至伴随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近日,交警随县大队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相继查获多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22日18时40分许,该大队二中队民警在G346国道1134KM+200M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无号牌农用三轮汽车司机万某不能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后经查询,万某无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2019年12月27日08时20分许,该大队二中队民警在G234国道1670KM+600M路段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无号牌农用拖拉机司机陈某言词含糊,不能提供有关证件。后经查询,陈某无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2020年01月01日14时44分许,该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G346国道1131KM+700M处,对一辆号牌为鄂SFB**2的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司机邱某不能出示其驾驶证,经查询发现,其驾驶证已注销,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万某、陈某、邱某三人都实施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依法给予三人相应的处罚后,送至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果。所有的无证驾驶,说到底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心想“就开一小段没问题的”,“开了也不一定被抓啊”。殊不知,一时的侥幸,有可能造成的是终生遗憾!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应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合格驾驶证后方可驾驶车辆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来源:湖北随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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