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的责任重于泰山)
瓜园农民希望:村民代表”意义有:代表村民行使民主权利;对村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有助于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村民代表”享有的权利:单独或与其他村民代表联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议题;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时,享有表决权;受村民代表会议的委托,村民代表5人以上有权对村民委员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查。
“村民代表”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带头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2、密切联系村民,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3、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正确履行村民代表职责;
4、带头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维护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威;
5、积极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动员村民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6、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村务公开落实情况;
7、向村民报告村民代表会议情况;
8、积极宣传、教育村民,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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