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区长动员,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启动啦!
2017-11-07 运来 曾都发布
11月7日,全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动员会议召开。
区长张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段红琴主持会议。
今年以来,我区共为28845名精准扶贫对象减免保费433万元,为13369人减免起付线238万元,精准扶贫对象政策内补偿比达到85.24%;共为989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8.9万元。
十九大报告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是国家解决城乡居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大好事,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参保续保上要有新举措,在缴费档次上要有新突破,在保费征收和服务管理上要有新方式,在基金监管上要有新手段。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征缴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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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中,除国家规定必须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外,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含:非从业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学前儿童、在校学生,以及精准扶贫对象、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孤儿等。
缴费标准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对精准扶贫对象、城乡低保等五类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相关规定给予资助。
缴费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对外出务工人员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可延长至2018年2月26日。
缴费方式
农村居住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各村干部统一组织缴费;城镇居住的居民持个人身份证到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点自助缴费;在校学生(含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参保缴费。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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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共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城乡居民选择高标准缴费,多缴多补,长缴多得。
缴费时间
集中征收时间为2018年1-6月,6月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缴费方式
2018年征收方式仍以经办机构自收为主,探索银行预存代扣和窗口实时收缴模式,方便居民缴费。全面运用“居保通”社保服务信息平台,由镇、办事处、管委会集中打票,便于及时记账和统计,减轻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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