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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28人!赶紧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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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
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随州市事业单位 2020 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28人。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表》。



三、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报名窗口于12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4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4、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报考成功人员自行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随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722-3228567。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
报考指南
一、考试信息发布网站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http://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2/morecateZp.html)是此次招聘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每日发布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应聘人员参考。
二、关于招聘对象的说明
(一)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鉴于湖北为全国疫情最重的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特别严峻,今年我省事业单位中岗位条件适合或者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他空缺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公开招聘。
(二)《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人员。
(三)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四)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一)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6月,《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6月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6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仅限本科”,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五、考务技术事项
(一)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二)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
(三)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报名窗口于12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六、考试费用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每位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考《岗位表》中“考试类别”一栏显示“免笔试”的人员,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费用。笔试缴费时间为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办理减免考务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免笔试人员不需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先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免考务费”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在现场指定地点领回所缴费用。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请予理解。
七、参加笔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每年均有考生因未带身份证不能进场考试,务请高度注意。
(二)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三)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笔试成绩(各县市区招聘笔试成绩由各县市区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
八、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一)考生考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二)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九、加分优惠政策说明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二)“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报名本次招聘且参加了公共科目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三)上述人员中已经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报考定向招聘上述人员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四)上述人员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
(五)上述人员报名本次招聘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需主动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报送服务项目所在地县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业局审核盖章),于2020年6月18日前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公示。各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加分人员名单和公示结果报人社部门落实加分政策。请报考人员及时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优惠资格。
    十、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二)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十一、体检注意事项
(一)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考察的具体内容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备考提示
(一)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些能力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并结合岗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特别说明: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通过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各县市区招聘成绩由各县市区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相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在人社部门网站或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享受加分政策,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第九条。


七、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 20日 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


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5℃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随州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表》。

(来源: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随州阳光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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