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为了帮助自己的公司度过难关,市民王先生向蒋女士借了110万,其后虽然有陆陆续续的还款,但始终没有还完,还在去年闹出了一张278万的借条,遭到借债公司的追讨,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蒋女士介绍,2015年的时候,王先生找自己借了110万,当时是四个人凑的钱,借给他的时候,说好一个月还两分半(利息),王先生也认可了,并表示这笔钱只是做一个过渡,过两个月就会还。但两个月过后,王先生并没有还钱,其后也一直都没有还。
随后,蒋女士还提供了一张借条以及两本厚厚的账单。其中,借条上有王先生的指纹,写着他向蒋女士的女婿刘先生借了278万元,2016年7月31号归还。此外,还有一份债务清偿协议,上面显示王先生于2015年4月1号至2017年5月18号借了蒋女士110万元,在2017年8月30号清偿完毕。蒋女士称,王先生目前是开发区一家公司的股东高管,持有42%的股份,却拒不还钱。
而王先生的说法却截然相反,他表示自己已经还清了110万元。王先生称,我们企业没钱,她就逼着我,在办公室堵着我,不让我回家,让我写了278万的借条,最后我们公司与北京的一家公司重组的时候,我就跟她们签了一个债权协议,最后还欠她95万块钱,目前已经还了大概80多万给她了,还差15万左右,在去年7月份,她拿了我4套何店的商品房,拿去之后,我现在找她要回来,她也不给,要按一角的利息算给她。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希望能按照法律规定尽快解决这个债务纠纷问题。
(来源:云上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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