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 发表于 2024-4-18 15:31

“以案说险”|因疾病导致意外摔伤,赔还是不赔?

一、案情简介Z先生于2023年2月购买泰康贴心保(意外)保险,2023年11月被保险人Z先生家属来到随州中支柜面进行理赔报案、申请,称被保险人因意外跌倒,晕厥一小时入院。经过审核,Z先生因“间质性肺炎”疾病出险,并非因意外出险,故此次理赔申请不予受理。二、案例分析根据保险业的常见定义,意外伤害是指以下四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非本意的:即被保险人不能预见、非主观愿意发生的偶然事故。外来的:伤害纯粹是由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溺水、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的: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非疾病:因自身健康状况不佳造成的伤亡,如和别人吵架的时候,心脏病发导致死亡,自然不能算意外事故了。以上定义在保险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条件来确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该案中,Z先生“意外”跌倒的主因是疾病导致,出院诊断为:1.间质性肺炎2.冠心病3.慢性胃炎。本次Z先生因疾病出险住院,非意外出险,险种无可立责任,故本次理赔不予受理。三、风险提示:根据保险业的常见定义,在保险合同条款里,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事故发生,我们要追溯起因,就好比因果关系一样,不同原因会带来不同结果,从而理赔结论就会不一样,有些确实是因为意外造成事故,有些则是自身原因或健康原因,我们在购买意外险前应该了解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及保障责任,减少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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