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悦零工驿站 发表于 2024-3-21 12:01

曾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成功办理全区首例城乡居保个人资助缴费业务

   “城乡居民2024年个人最高缴费为9000元,若参保人年龄超过50岁,即将面临退休,以前从未参加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之前参加城乡居保时缴费标准特别低,想提高养老个人账户积累和到龄后养老金领取金额,子女可以在父母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后,再为父母办理个人资助,个人资助金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标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个人资助只针对当年,不能补缴往年。”这是随州市曾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万店镇政府召开村协办员教育培训会时针对个人资助工作作出的宣传动员。

      “我父亲是1968年9月出生的,今年已按2000元标准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想以个人资助的方式为我父亲缴费,尽一份孝心,父母陪我长大,我养他们到老,缴费流程应该怎么走?”培训后万店镇人社中心副主任王松同志带头提出要为父亲进行个人资助。


   2010年曾都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对集体补助和个人资助的政策虽进行了广泛宣传,但从未办理过,按照王松同志需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负责人迅速与税务部门对接,专程到万店镇新东村村委会指导村干部,登录“湖北电子税务局”系统村组账号,通过集体补助申报功能模块,及时帮助完成了对资助对象申报相关流程。王松为父母,选择了3000元个人资助,“年缴费2000元+政府补贴402元+个人资助3000元”一年的个人账户积累达到5402 元。首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女资助)资金成功入库,从而填补了个人资助业务空白。

   据了解,我区为让更多的参保人员共享新时代社会发展成果,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上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持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实践活动,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工作理念,长期深入村组农户,广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积极探索集体补助和个人资助形式,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高档次、长缴费,为群众算清“明白账”“长远账”,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大力营造了“应保尽保”的良好参保缴费氛围。(杨双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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