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验社保待遇享受资格,来看如何少跑腿甚至不用跑→
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是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
重要举措之一
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方式
近日公布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积极推动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的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新格局,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用跑,即可完成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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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信息比对认证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
对涉嫌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继续享受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调查核实。经调查确认不符合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停止发放待遇。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运用全民参保、联网监测等内部数据资源,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交通、出入境管理、金融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初步实现了无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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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远程自助认证
推广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手机应用远程认证等服务,支持老年人利用国家和地方自助认证平台等,实现自助认证,为解决部分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认证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手机应用中开发了“他人代操作”的功能,家人或者工作人员可以帮助老人认证。
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等官方手机应用
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在境外居住的
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应用
完成认证
用电子社保卡在家就能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使用“亲情服务”代父母认证也OK!
3通过服务精准开展认证信息的核实
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
近年来,对信息比对不能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包括健康体检、文娱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认证信息核实,寓管理于服务,还主动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服务。
注意啦!认证一般是一年认证一次可在上次认证后一年内任意时间进行认证不需要赶在一个集中的时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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