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当场逃逸 检察机关快捕快诉
近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牢检察机关职责定位,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确保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案情回顾:9月3日凌晨时分,犯罪嫌疑人王某与朋友饮酒后独自驾车,行驶至烈山大道路段时,与沈某驾驶的共享两轮电动车(载胡某)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沈某、胡某两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王某驾车逃离现场,并试图找人顶替未果。
王某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事故发生后逃逸并欲找人替罪,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违反交通管理法规,侵犯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快捕快诉:案件受理后,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及时告知了权利义务、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询问了被害人家属,扎实做好案件审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标准,依法快速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基础上,严格适用快捕快诉机制,加大办案力度,全面提高办案效率,七日之内便依法向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极大提升了办案质效。
(来源:曾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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